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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日本簽證最長可延至5年
- 時間:2012-01-05 10:37:37 來源:愛旅行網 作者:cobain
日本法務省近日發表了在日外國人的新管理辦法,新辦法規定,現在滯留日本的最長簽證期限由3年提高到5年。該管理辦法實施后中國人離開日本一年內再度進入日本,不需要辦理“再入國簽證”。
目前,在日外國人(除永住者之外)簽證的最長滯留期限為3年,根據新的規定,延長為5年。同時,放寬在日外國人的“再入國制度”,外國人離開日本后一年內,只要有有效的日本滯留的簽證期限內回到日本,不需要辦理再入國手續,在進入日本口岸時,憑護照上的日本簽證或《在留卡》,即可進入日本。
這項新的制度,將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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