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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應該包括哪些原則?
- 時間:2010-10-08 14:18:18 來源:愛旅行網 作者:traveler
作為一個旅游資源大國,中國到現在還沒有旅游方面的國家性大法。日前有消息說,《旅游法》正在制訂過程中,有可能將在明年上會討論了。
這應該是個好消息。但同時,我們希望這個旅游法是站在維護行業發展,公民合法旅游權益的法律。而不僅僅是站在管理者角度上。如今,旅游已經被國家確定為支柱產業之一,發展形勢迅猛。與此同時,旅游業也是非常復雜的服務行業而且利潤率并不是很高。而旅游業也是一個脆弱的行業。我們看到一旦旅游目的地遇到自然和人禍影響,就會受到很大的沖擊。比如年初的時候西南大旱,漓江幾乎斷流。泰國政變,外國游客被困曼谷機場,難以成行。更別說近期菲律賓香港游客人質事件,釣魚島事件對中國人赴日旅游的影響。《旅游法》應該結合行業發展的顯示,注重可操作性,而不要和很多法律法規一樣被當為廢紙,無人遵守,無人執行。
站在全行業全局考慮的《旅游法》應該全面考慮到各個行業主體間的地位作用和相互關系。從而從根本上確定行業發展的基礎。
首先是對旅游行業企業的發展的支持和規范,這里面包括所有與旅游有關的要素企業。如交通、住宿、餐飲、娛樂、購物、景區景點、旅游中間商(旅行社) 旅游電子商務等等。旅游企業范圍廣泛,涉及面眾多,《旅游法》應該對旅游企業有所扶植,在稅收上和遇到突發事件時,為促進經濟恢復對旅游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給予支持。這些還需要會同其他政府部門,如財政、工商等一起制訂可以操作的細則。在平時,旅游企業的經營應該嚴格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對出現問題的企業進行追究。如各類抗害游客的不正當經營行為,零團費、黑導游等。對合法經營和創新型旅游企業給予扶植。
第二,對旅游消費者。通過對旅游企業的約束,使企業能夠拿出更多的時間來真正為客人服務,提供物有所值的產品。切實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重點在旅游購物等以往經常出問題的環節上。
第三,旅游主管單位應該擔負起行業發展的職責。旅游主管單位一般是各級旅游局。旅游局在各類的政府機關內長期沒有被給予合理的重視和地位,造成旅游局工作效率的底下,難以承擔被賦予的責任和權利。旅游局對旅游企業和消費者雙方都應該進行旅游服務產品流程進行教育,有哪些應該做、不應該做。要有官方的旅游行業發布機構,及時有效的向全社會通報行業信息和動態。讓旅游企業更合理規范經營,讓消費者可以購買到合理高質的旅游產品。同時要把旅游和環保緊密結合起來,提升人們的旅游素質。
背景資料:
中國將出臺《旅游法》 宗旨實現和保障公民權利
9月27日,在“2010世界旅游日旅游、生物多樣性和可持續發展高峰對話會”上,與會嘉賓呼吁公共部門與私營企業合作維護生物多樣性。而在下午關于“國民旅游休閑與中國出境旅游”的高峰對話中,中國旅游研究院院長戴斌透露,國家正在制定《旅游法》,這將是全球第一部站在國家的層面,體現發展旅游的國家意志的法律。
上午,國家旅游局局長邵琪偉在致辭中表示,不合理的旅游開發和管理,也會給資源和環境帶來威脅乃至破壞。邵琪偉說,他們已經確立有關工作原則,包括要明確生態旅游發展總體目標和基本原則;積極倡導低碳化旅游發展方式;積極推進生態旅游示范區的創建試點等。
在下午有關“國民旅游休閑與中國出境旅游”的高峰對話中,中國旅游研究院院長戴斌透露,國家正在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強調要將公民權利的實現和保障作為目標和總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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