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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茨瓦納擬對入境旅客征“旅游發展稅”
- 時間:2017-06-02 12:07:58 來源:中國駐博使館 作者:小艾
據中國駐博茨瓦納使館網站消息,近日,博茨瓦納國家旅游局發布公告稱,根據博環境、自然資源保護與旅游部頒布法令并經博內閣會議批準,博茨瓦納擬于2017年6月1日起向入境旅客征收“旅游發展稅”。
具體情況如下:
征收對象
所有入境博茨瓦納的旅客(不含南部非洲發展共同體國家護照持有者和博茨瓦納本國公民)
實施日期
2017年6月1日起
實施地點
塞雷茨·卡馬爵士國際機場、馬翁機場、卡薩尼國際機場、弗朗西斯敦國際機場
稅額
每人每次30美元
繳納方法
入境處將設置自動交款機,接受借記卡、信用卡及現金付款。入境人員付款后將收到自動交款機打印的收據,隨后需向移民官出示此收據,護照及收據蓋章后將退還。該收據30個自然日內有效,可重復使用,30天后再次入境需重新繳納。
詳細情況可參考博國家旅游局專門網頁
http://www.botswanatourism.co.bw/tourismlevy
中國駐博茨瓦納大使館特此予以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