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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福建新增異地辦理赴臺證件城市
- 時間:2016-04-06 11:33:15 來源:愛旅行網 作者:lynn
福建省公安廳宣布,自2016年4月1日起開放流動人口異地辦理赴臺證件的城市,新增3個城市為泉州、漳州、龍巖,外地經福建赴臺陸客更可辦理一次性入臺證件。
大陸民眾前往臺灣有關4項新措施包括:
1. 開放福建泉州、漳州、龍巖3市,為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的配偶及未滿16周歲的子女,以及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的就業、就學人員及其配偶和未滿16周歲的子女辦理赴臺出入境證件。這一措施原本僅在福州、廈門、平潭適用。
2. 非福建戶籍居民經平潭赴臺灣本島團隊旅游,可經由有資格的旅行社,向平潭公安境管部門申辦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
3. 授權福建省公安境管部門,為臨時抵達福建的非福建戶籍居民,且經福州赴馬祖、經廈門赴金門或澎湖、乘郵輪赴臺灣、經泉州赴金門、經平潭赴臺灣等路線的團隊旅游,可經由具資格旅行社向境管部門申辦一次有效往來臺灣通行證,不受暫住期限等條件限制。
4. 為經福建乘坐郵輪赴臺團隊旅游的非福建戶籍居民,可辦理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團隊旅游簽注。
2013年7月起,福建福州、廈門、平潭三地公安機關可為符合一定條件的流動人口異地辦理赴臺出入境證件。加上此次批準的泉州、漳州、龍巖3個城市,福建目前有6個城市公安機關可為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異地辦理赴臺出入境證件。
福建省公安廳長薛祺安表示,新措施的實施,不僅將提升福建赴臺個人旅游試點城市的吸引力,還將吸引更多外省居民前往福建,參加赴臺團隊旅游,有助于福建赴臺旅游事業的發展。
入臺證辦理:http://www.yazhuangfushi.cn/list-9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