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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赴比利時中國公民注意入境攜帶金額上下限
- 時間:2015-11-06 11:21:22 來源:駐比利時使館 作者:小艾
中國駐比利時使館提醒擬前往比利時(含過境)的中國公民嚴格遵守比關于入境攜帶金額上限和下限的規定:
一、隨身攜帶現金或旅行支票等易兌換成現金的有價證券總值超過10000歐元的,須在入境時依法向海關申報。被發現未申報或申報作假的,將被處以罰金并沒收超限部分。
二、計劃下榻旅店的,入境時隨身攜帶現金總額須高于每天95歐元的開支標準。探親或訪友的(住在親友家中),隨身攜帶現金總額須高于每天45歐元的開支標準。有擔保人負擔在比期間所有開支的除外。入境時被發現攜帶現金未達上述標準且無其他可證明具有足夠經濟能力憑證的(如旅行支票、銀行存款證明、收入證明、信用卡和相關用卡記錄證明等),可能被懷疑入境目的,遭羈押甚至被拒絕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