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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共和國駐華使館聯系方式
- 時間:2015-01-23 17:04:10 來源:愛旅行網 作者:lynn
塞浦路斯共和國與中國于1971年建立外交關系,根據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塞浦路斯共和國政府簽署的互免簽證協定,持有外交護照或公務護照的中國公民進入塞浦路斯無需簽證。
持有公務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進入塞浦路斯需要簽證,申請人本人無需親自前往使館遞交簽證申請。持因私護照的簽證申請者必須親自前往北京塞浦路斯駐華使館申請簽證。
塞浦路斯與申根國簽證的關系
由于塞浦路斯尚不屬于申根區,塞浦路斯駐華使館簽發的簽證為國家簽證,僅適用于塞浦路斯。該簽證持有者不能進入屬于申根成員國的其他歐洲國家。
持有有效申根簽證 (簽證類型:單次入境、兩次入境或多次入境)、且曾使用該申根簽證進入過申根地區的中國公民,可以進入塞浦路斯,并在塞浦路斯停留該有效申根簽證的允許停留期間中剩余未使用的日數,而無需單獨申請塞浦路斯國家簽證。
塞浦路斯共和國的合法入境口岸為:拉納卡機場(拉納卡)、帕佛斯機場(帕佛斯)、拉納卡港口(拉納卡)、利馬索港口(利馬索)、拉茲港口(帕佛斯)和帕佛斯港口(帕佛斯),上述入境口岸均位于由塞浦路斯共和國政府有效管轄的地區。經由塞浦路斯共和國境內的非政府有效管轄地區的其它港口或機場(土耳其占領地區)的入境為非法行為。
塞浦路斯共和國駐華使館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河南路14號塔園外交辦公樓2-13-2,100600
電話:+86 -10- 65325057/59, 65327056/57
傳真:+86 - 10- 65324244
郵箱:beijingembassy@mfa.gov.cy
網站:http://www.mfa.gov.cy/mfa/Embassies/Embassy_Beijing.nsf/DMLindex_ol/DMLindex_ol?OpenDocument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
簽證遞交時間:周一至周五,09:3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