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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簽證ABC(圖文)
- 時間:2010-11-19 10:40:24 來源:愛旅行網 作者:cobain
申根簽證(Schengen Visa):指根據申根協議而簽發的簽證。這項協議由于在盧森堡的申根(SCHENGEN)簽署而得名,它規定了成員國的單一簽證政策。據此協議,任何一個申根成員國簽發的簽證,在所有其他成員國也被視作有效,而無需另外申請簽證。而實施這項協議的國家便是通常所說的“申根國家”。
目前正式實施申根協議的國家有: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冰島、意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馬耳他和瑞士。另外,下列國家因為與申根鄰國沒有實際上的邊境檢查,也可以憑申根簽證任意進入:安道爾、梵蒂岡、圣馬力諾、摩納哥。
申根簽證分為入境和過境兩類。
1)入境簽證有一次入境和多次入境兩種。簽證持有者分別可一次連續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計不超過3個月。如需長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員國申請只在該使用的國別簽證;
2)過境簽證指過境前往協定國以外國家的簽證.一般有一次、兩次兩種、特殊情況下可頒發多次過境簽。每次過境時間一般為3天,最長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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