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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留學(以及獎學金獲得者)簽證(德國簽證)或與大學學業銜接的語言預備班簽證須知(德國簽證)
- 時間:2010-07-22 11:51:46 來源:愛旅行網 作者:愛旅行網
申請留學(以及獎學金獲得者)簽證(德國簽證)或與大學學業銜接的語言預備班簽證須知(德國簽證)
1.本須知是對“申請德國簽證須知”的補充。
2.本類簽證的申請人為已向高校或者大學預科機構(如“Studienkolleg”等)提出申請并且已被錄取的學生。
3.如申請留學簽證,本館將把申請轉交給您在德國未來居住地的外國人管理局。若外國人管理局在4周內(所謂的“沉默期”)未向本館提出反對意見,即默認該局表示同意。本館將發給有效期為3個月的簽證。作為留學生,您必須在入境后即刻到外國人管理局報到,并在那里拿到有效居留許可。
4.在向留德人員審核部遞交申請材料后的5周內,本館無法回答有關詢問。
5.遞交簽證申請必須早于入學注冊開始日期至少6周。
6.留學和大學交流項目的簽證申請只能向留德人員審核部遞交(www.aps.org.cn )。遞交簽證申請的時間是:星期一和星期三的8:30 至11:30。留德人員審核部負責將簽證申請轉交本館簽證處。
7.個別情況可以要求提供其他材料以及到簽證處面談。
8.請在申請中注明,是申請留學簽證還是申請與大學學業銜接的語言預備班簽證。
留學/與大學學業銜接的預言預備班所需材料:
1. 3份用德文完整填寫并親筆簽名的居留申請表(RK 1200申請表在本館簽證處領取或在
www.peking.diplo.de 網上下載)
2. 4張白色背景的近期護照照片
3. 親筆簽名的旅行護照,申請時護照有效期不少于12個月,并附上護照照片頁的3份復印件
4. 3份親筆簽名的符合外國人居留法第55條要求的聲明(可在主頁下載)
5. 留德人員審核部的審核證明/審核證書(原件及3份復印件)
6. 德國高校的錄取通知書原件及2份復印件。具備課程所需語言能力的證明或者參加德國語言學校的與大學學業銜接的語言速成班(為時至少3個月,每周不少于20課時)的證明和已經交納整個課程學費的收據原件以及速成班后與大學學業直接銜接的證明(同大學的聯系、錄取通知書、申請被批準的證明等)2008年9月版
7. 若申請人已經獲得大學畢業證書或者職業培訓證書,必須出具(原件和3份復印件,附德文
翻譯)
8. 表格式個人簡歷(德文,原件和2份復印件)
9. 留學動機書(德文,原件和2份復印件),詳細敘述留學的原因和留學對將來(在中國)的職業生涯的影響。泛泛而談的、沒有針對性的動機說明書不適合簽證申請,有可能導致拒簽。
10. 一直延續到開學的醫療保險證明,確保自入境德國后一直有醫療保險。
11. 留學期間的資金費用證明,下述方式中的任一種:
a) 在德國境內的一家銀行賬戶上存有為期一年至少7608歐元的存款證明(限使用存款的賬戶)原件及2份復印件
b) 符合外國人居留法第68條要求的經濟擔保書原件及2份復印件
c) 關于在德國境內的一家銀行存有為期一年不低于7608歐元的不可撤回的銀行擔保原件及其2份復印件
d) 獲獎學金證明(原件及2份復印件)
只有持有德國高校無條件錄取通知書的學生,才能直接到本館簽證處面交簽證申請,不必通過留德人員審核部的審核程序,不需要提供留德人員審核部的審核證書。
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
- 無條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及3份復印件
- 中國大學的畢業證書以及學士學位證或(如大學尚未畢業)高考成績單、各學期的成績單
和在讀證明的原件和3份復印件,并附德文譯文。
藝術生和音樂生:
想先通過藝術或音樂院校錄取考試、之后入學的申請人或者已經被錄取的申請人請直接到本館簽證處面交簽證申請。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留德人員審核部的審核證明以及藝術或音樂學校/學院的邀請函。
獎學金獲得者:
通常情況下,在處理獲得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官方資助的獎學金(如德國學術交流中心(DAAD)、InWent等)或者歐盟官方資助的獎學金(如Erasmus等)的學生的簽證申請時無需主管的外國人管理局的介入,簽證申請在遞交留德人員審核部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得到辦理。
個別情況下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交其他材料。材料不齊,不予受理,申請將被退回。申請人須按照預約流程重新約定時間。除簽證費外,簽證處的所有公務活動、申請表和簽證須知均免費。本館不要求必須借助簽證服務公司所提供的填表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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